文章摘要
- 2020年11月30日开始,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(BC省)开始实施“土地拥有者透明法案”
- 可以继续使用公司或信托名义购买房产,但必须披露(向政府登记)公司或信托中的实际控股人的身份和持股比例,也就是说,必须披露出房产的实际权益受益人人的身份
- 已经使用公司或信托等名义拥有房产的,需要在一年内(2021年11月30日前)披露产权实际权益受益人的名字
- 登记费用,根据不同情况,为 5 – 150加元
- 预期不申报或故意错误申报或其他违背法案,面临 5 – 10万加元的罚款
- 登记数据库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开放
土地拥有者透明登记法案
这个法案,是由目前执掌的NDP(新民主党)政党提出的,并从2020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。
该法案的英文名为“Land Owner Transparency Registry”,翻成中文意思为“土地拥有者透明登记”,差不多也就是“土地拥有者实名制”的意思。也就是说,如果有以公司或信托等名义购买土地,那么根据最新的法案,这些公司或信托,必须披露公司或信托中实际控股人的身份和持股比例,甚至是交叉控股或多层控股的,也要完全披露。
该法案的简单介绍,可看省政府的如下网页:https://www2.gov.bc.ca/gov/content/housing-tenancy/real-estate-bc/land-owner-transparency-registry
该法案的完整文件,见如下的政府官网:
法案的实际执行
从执行日起,如果有以公司或信托等的名义购买地产,那么帮助做地产成交的律师或公证人将会做这个资讯披露的工作,他们会根据政府的要求填写披露报表并交给政府,当然,因为有这部分额外的工作,律师或公证人对该地产成交的费用也会增加。
对于已经以公司或信托等名义购买了地产的人士,那么政府要求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去披露该公司或信托的实际控股人的身份和持股比例,可以请律师或公证人代为披露,也可以自己按照政府的具体要求来披露。
如果预期不做披露,或者故意披露错误资讯,后果是什么?
根据具体情况,对公司或信托等实体,处以最高5万加元的罚款。对个人处于最高2.5万加元的罚款。或者,是对该物业的政府估价的15%作为罚款。对其它违背该法案的情况,对公司或信托的实体,处以最高10万加元。对个人处以最高5万加元的罚款。
为何推出该法案
为了打击洗钱!
以往,我们经常看到,豪宅或高端物业的业主,很多都是公司名称,无法知道物业的实际拥有人是谁。而不少买家,利用这个漏洞,利用公司或信托等法人机构来购房,以免暴露自己的身份,甚至还有一些海外买家利用这点来逃避海外买家税。
政府这样做的目标,是要在BC省建立一个可搜索的土地实际受益人数据库,对用公司或信托等名义购买土地的,也要披露出这些实体内的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以及持股比例,以明确该物业的实际权益拥有人。数据库的所有信息,对加拿大税务机构,警察局和政府部门都是开放的,对普通民众也将有一定程度的开放。
根据政府调查资料,在2018年,有50亿加元流入加拿大BC省,并进入房地产行业,这使得整体房价被抬高了5%,民众对房产的可负担性被降低。另外,在温哥华市,据2016年的调查资料,该市最贵的别墅,有一半是登记在壳公司或信托公司名下,而不是个人的名字。
有关问题
我用公司或信托名义购买公寓,并没有实际土地,是否可以不用披露,因为法案要求的是Land Owner?
购买公寓,看起来是没有实际的土地,其实,也是有土地的部分。只要打开公寓的政府估价报告,就可以看到,每个公寓单元和独立屋一样,也是有土地部分的估价,和房屋部分的估价。所以,公寓房等共管物业,都属于该法案涵盖范围。
登记一般需要申报那些资料?
一般需要:物业的实际权益受益人的,生日,居住地址,工卡号码,税号,税务身份,公司中的投票权比例(voting shares),公司代号,物业的PID,联络人名字和联系方式。
有不需要申报的物业类型吗?
有,比如:原住民土地(Treaty Lands,政府有具体规定);自我管理的原住民土地(比如Sechelt,Nisga’a等地区的原住民土地);保留地(Reserve Lands,政府规定的保留地);或其他政府特别规定用途的土地,这些土地可以在被公司或信托等名义购买时,不需要做申报登记。